國土計畫法於105年5月1日施行,內政部依照該法第45條規定,於107年4月30日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畫,並督導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於110年4月30日公告實施各該縣(市)國土計畫,及啟動國土功能分區圖繪製作業,後續預定於114年4月30日前公告,於前開國土功能分區圖公告後,區域計畫法將不再適用,屆時國土空間規劃與土地使用管制制度將全面邁入新一階段。
為擴大國土計畫推廣能量並建立認證,中華民國都市計畫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於內政部國土管理署「112年國土計畫專業教育訓練課程」完成後,另舉辦「113年國土計畫專業教育訓練課程暨課程考試(簡稱課程考試)」。
即日起(6/11)開放報名
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授權本會擴大辧理國土計畫專業教育訓練課程。
即日起6/11(二)開放報名。
高雄場:報名時間至7/5(五)止。
臺北場:報名時間至7/19(五)止。
臺中場:報名時間至8/9(五)止。